剖腹产医生划伤新生儿头皮

编辑: 时间:2009-06-02 16:40

 4月1日热线消息 医生在为孕妇行剖宫产术时,不慎划破了新生儿脑袋。为此,新生儿家人将医院告上法庭,要求医院赔偿一万余元。近日,曲阜法院成功调解结案,医院赔偿新生儿家人4000余元。

  2008年5月,家住曲阜的李丽(化名)到曲阜某医院住院待产,就在李丽被医生推进产房,全家人都准备迎接即将出世的新生命时,一个噩耗使全家人陷入了无尽的痛苦之中。

  该医院的妇产科大夫在为李丽行剖宫产术时,将新生儿的头皮划伤,虽然当即进行了缝合,但是由于医方的过错,使这个刚刚出世的孩子遭受了不必要的痛苦,为此,李丽全家都悲愤不已。

  后因与医院协商未果,同年8月,李丽一家将曲阜市某医院起诉至法院,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、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10000余元。

  曲阜法院受理此案后,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,耐心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,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,由被告医院赔偿给原告各项损失共计4000余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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